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宫灯算什么文物?

●城南夜话
1998-12-29 来源:生活时报 ●魏得胜 我有话说

3年前,有关部门对一批革命历史文物进行拍卖,天安门城楼上的一对宫灯,亦在拍卖之列。北京百亭鱼乐园为追求广告效应,竟然以1380万元的天价买走这对宫灯,导致该企业债务缠身,最终无力偿还,不得不将企业转让他人(《生活文摘报》1998年11月11日)。有文章认为,对企业来说,一对宫灯实在没啥可用,即便当作废物,也是不可利用的废物。因而批评企业法人没头脑,带累一个企业跟着倒楣。

我倒认为,一对只有政治意义而没有多少文物价值的宫灯,其拍卖本身就值得存疑。比方说,一把普通的椅子,就因某个历史性人物坐过一下,某一天,这把椅子的主人突发奇想,把它弄到拍卖市场上去,凭借那历史性的一坐,加上人为的炒作,那把毫无价值的椅子兴许就身价百倍。倘真如此,就得考虑拍卖行业是否出了问题,它的游戏规则是否遭到了人为的破坏,或压根就不健全。因而有必要怀疑,是否有人借拍卖行为的弱点与漏洞在巧取豪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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